Saturday, 06 February 2010

  • 糊塗戲班《笑之大學》

    笑之大學:越好笑越大鑊?

    糊塗戲班《笑之大學》:2010年1月23日 8PM 文化中心劇場

    (圖片FROM鄧偉傑BLOG)

    女記者在Facebook上說,不認同反高鐵示威者在禮賓府門前示威,竟然歡樂地載歌載舞,有人更邀請她加入。高鐵獲撥款的那一天,示威者坐在馬路上,面對著神色凝重,緊守鐵馬防線的警察們,即興舉行「警草選舉」。很多人不以為然,因為這邊抗爭打著爭取公義的旗號,那邊卻在嬉皮笑臉,惡搞一輪,究竟所謂「抗爭」有多認真?把警察視為選美對象,更會被視為輕蔑的挑釁。然而三谷幸喜的《笑之大學》卻以喜劇自我指涉的方式,揭示出對於專制權力來說,笑聲比怒吼更有威力。

    1940年的日本,戲劇上演須經過警察部門審查。「笑之大學」劇團的喜劇作家椿一,這次拿著改編莎翁名著的《茱麗葉與羅蜜歐》劇本,遇上不苟言笑的檢查官向坂,三番四次對劇本提出不合理的改編要求——例如加進哈姆雷特這角色和「天皇陛下萬歲」的對白——更直言戰爭時期跟本不應有喜劇!椿一忍耐著,為了成功上演而照指示改編,反而令劇本越來越好笑!更重要的是椿一和向坂兩個對立但同樣認真的人,漸漸互相影響著對方,藉著戲劇,他們最後更成了知己。

    《笑》劇也許會令一心大笑連場的觀眾感到未能滿足,因為劇本的喜劇元素集中在對白之上,演員的努力在於把藏在文本裡的喜劇元素釋放出來,但不像詹瑞文的作品那樣,透過肢體、服裝、對白等多種元素撞擊混合,製造高密度的笑聲。縱然仍有諷刺社會風氣、針貶時弊之處,但觀眾不斷大笑是即時反射,諷刺的內容與創作者期望的反思卻要待觀眾離場後才會有空間進行。《笑》則把反思與笑位交融在一起,而且是把「喜劇」亦思亦笑之主題,增加了深度和觀賞的時效性——難怪這劇可在世界各地上演十多年。

    編劇三谷幸喜選擇二戰時的日本這痛苦的回憶作為喜劇背景,大膽之餘也凸顯了喜劇作為藝術,與冷酷的強權之間的對立,是一種永恒的主題。有一個笑話:淫審處的人才是看色情電影最多的人。「審查」本質所蘊含的矛盾其實是可笑的。極權靠恐懼來統治,笑聲卻是化解恐懼的最強武器。所以在喜劇裡,強權的角色往往成了大丑角,像差利.卓別靈在《大獨裁者》裡戲謔希特勒,向坂審查官也有不少可笑之處。特別是他作為日本戰時專制政府的一個代表,有很多自相矛盾的地方,例如今天提出不合理的改編要求,明天又說改編後的劇情牽強,諷刺那些自打嘴巴的當權者;他說對戲劇毫無興趣,後來卻投入地與椿一共同創作、綵排。

    不過編劇沒有把向坂醜化成一個討厭的角色,這是很聰明的。既然喜劇既是此劇類型也是其主題,就不像正劇一般強化兩位主角的衝突至終,反而一幕一幕鋪陳二人化敵為友,使藝術不是摧毀而是感動人的信息顯明了。更難得的是,《笑》並沒有把喜劇神化,認真地反思喜劇本身,辨其優劣。一本正經的向坂就像椿一的一面鏡子,指出其劇本不合理、硬搞笑之處,例如「丟假牙」和「吞刀」等強行加插的效果,使人想到喜劇並不是粗疏的理由,「情理之中,意料之外」仍是好劇本的要求。

    尾段的轉折,椿一坦白心底話,反而提醒向坂本來的目的就是要本質上禁止喜劇上演,本想放行的劇本又給撤下來了。其實向坂的心已改變,只是礙於職責,不得不狠下心腸。怎料椿一在絕望之中,反而寫出一個更好笑,向坂口中完美的喜劇劇本:「我從未試過從心底裡笑這麼多次!」這幕戲的燈光打得特別猛,連黑色的牆也明亮起來。燈光設計反映了藝術家的特性,當現實環境越黑暗、越多掣肘之時,心中的光明與自由都放在創作裡,作品尤是更光更亮。

    《笑》的舞台設計與服裝需然簡單,都是淺棕與黑色的對比,但配合劇情與角色。向坂穿著貼身黑色西裝,而椿一則一身淺棕色調。舞台不轉景,甚麼都發生在向坂的辦公室裡,地板和傢俱都是棕色調的,直立的牆卻是黑色,像向坂對椿一那樣顯出壓迫感。但牆上的門卻是棕色的,在黑牆上打開缺口,象徵兩位主角的對立關係,其實也有開放溝通的可能。黑色的牆與明亮棕色地板像光與影,既對立又依存。

    舞台中央地板劃了一個大圓圈,微高於外圍但未成梯級,當中放著一桌兩椅,向坂與椿一各坐一邊,互相抗衡著。那圓圈不是機關,按常理也不會出現在一個審查官的辦公室裡,那麼這應該不是一個劇中角色會見到的圓圈,而是對觀眾作出的一個符號性提示。方中有圓的設置除了四平八穩地營造一個權力與秩序的空間,也像日本相撲的土俵,向坂與椿一就在其上角力,也就是權威與藝術的角力。然而隨著二人關係漸變,椿一在壓力下展現的才華與毅力,引發出向坂對戲劇之興趣。和善的椿一,因為向坂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而想出更惹笑的情節,直表感恩之心;而認真耿直的向坂,也因為執著劇本的「合理性」而與椿一一起創作起來。兩位演員也漸漸從圈內的角力關係,變成自由地遊走整個舞台的範圍。若說強權使藝術家失去自由之時,其實也把自己囚禁著;藝術讓人心靈自由之際,其實也可能使強權得到釋放。

    可惜向坂始終是藝術創作裡的人物;回到現實,反高鐵抗爭者提出「快樂抗爭」,本來是要轉化「抗爭」等如「激烈」的悲憤情緒,為預期的挫敗找一個和平的出路,繼續凝聚力量。「警草選舉」或許讓人感到胡鬧,但手無串鐵的示威者,面對全副武裝的警隊,高壓之下才使出「怪招」,終使「候選」警員也忍不住笑,比正面衝突更有破壞力——也許這才是叫掌權者更加不爽的。

     

Monday, 01 February 2010

  • 再談我不是Paris Hilton

    再談我不是Paris Hilton

    (原載於2010年1月29日AM730)

    八十後、隱蔽青年、第四代、模、憤青……都是青年人被添上的標籤,然而這些標籤所指的,很難是同一類人,卻總會被囊括在「青年」或「第四代」之類的大標籤下。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呼籲青年人不要太依賴互聯網,要多親身經歷(例如體驗飢餓);財政司長曾俊華又說「第四代想置業還要有泳池」;這論調與「反高鐵」八十後的訴求交叉閱讀,就會十分有趣。

    曾司長所指的可能是沉默的大多數,但他們縱使不安現狀也不會走上街頭;反而曾局長身為社會抗爭的先行者,當年「反英抗暴」派傳單被拉進監牢,難免令人想像他在曲線支持八十後抗爭。他叫人不應只顧埋頭電腦,更要親身體驗─難道他在暗示整天只顧玩Facebook種菜的學生,應當仿效那些網上動員、絕食苦行抗爭的「八十後」?妄想。曾局長早已告別革命,演辭還是離不開「國家小康,香港繁榮」的主旋律,所謂貧窮體驗也只是一種「何不食肉糜」的另類消費。高官口中的青年人都是中產想像,但香港貧富懸殊至此,很多低收入家庭的孩子卻被當隱形。這關乎社會公義,與「社區保育」、「反高鐵」和「平反六四」等議題一樣,都是那些走上街頭吶喊的八十後所關注的,卻總被扭曲為「不得利益者」向「既得利益者」伸手爭奪的一台戲。你也許認為小伙子對「公義」認識膚淺,但問題是對方根本不會跟你討論。

    「公義」問題是建制心裡的Inconvenient Truth,不論青年人在鐵馬後如何聲嘶力竭,為眾人之事揮筆疾書,對方總是左閃右避,把各類年輕人說成同一類人,把所有問題說成個人努力的問題,或說「被人利用」,就是不會以真材實學在「公義」問題上論戰。這是心虛,還是相信壓根兒沒有公義?好歹要也要論個明白。

Tuesday, 26 January 2010

  • 曾司長我不是Paris Hilton

    曾司長我不是Paris Hilton

    (原載於10年1月21日AM730)

    聽高官談論「第四代」,真教人產生身份危機,像是談論我輩,但他們口中描述的「第四代」卻不像現實裡的人。「第四代」是誰呢?財政司長曾俊華說他們「第三代」只求置業,「第四代」則要求有泳池、物業有會所甚麼設施等等,言下之意是期望太高。實在離奇,有多少「第四代」期望買樓之餘,還要求泳池會所配套?曾司長認知的「第四代」究竟屬於哪一個階層?是否都像他和朋友的下一代,有那樣的經濟和家庭背景,有著那「不切實際」的期望?

    也許曾司長以為第四代都像Paris Hilton那樣有「公主病」,好心勸勉一番。但他與「何不食肉糜」的晉惠帝一樣,不識人間疾苦。置業安居並非第四代獨有的期望,當中很多人也只是想努力工作,儲蓄置業。

    調查發現,回歸後即使香港僱員整體收入上升,年輕一輩的收入水平卻下降。很多人借貸讀書,畢業後一身債,人工又不高,他們真的會那麼快想置業,還要期望有甚麼配套?很多人只想找一份固定職業!

    即使想置業,很多人都只希望樓價不要太高,或重售居屋,這的確是期望太高、不切實際,因為政府可不敢影響樓市。但這都不是重點!問題是很多人把那些街頭抗爭的、對前景感焦慮的和終日流連網路……等各類年輕人的認知併貼為一,就妄下「後生仔分唔到豬肉所以搞事」之結論。然而,很多埋頭網絡的八十後根本不理會時事;參與社運的一群,高呼「釋放劉曉波」、「爭取普選」,記者抓住個別參加者,挖到憂心置業的個人訴求,就大作文章。「第四代」當中有千百種人,不分社會階層的世代論把「青年人」過度簡化,莫以為翻翻《四代香港人》就了解透徹。高官基於錯誤認知的決策,才是不切實際、期望太高。

Tuesday, 12 January 2010

  • 羅湖橋上的Laughing哥

    羅湖橋上的Laughing哥

    (原載於10年1月12日AM730「730視角」)

    常言道香港人回歸前後有身分認同問題,警察也不例外。12月27日在羅湖邊境,一群青年欲到深圳「投案」並呼籲「釋放劉曉波」,經過羅湖橋時,當中幾人竟就在一列警察跟前被「對岸」的人走過來拉走。傳媒說是內地公安跨境執法,破壞一國兩制;香港警方先是直接否認「跨境執法」之說,後來又改口說「看不到有人跨境執法」,又指從對岸走過來「拉人」的並沒有穿制服,所以就不能確定是疑人為「執法者」。

    奇怪了!從新聞圖片可見在「拉人」的一刻,警方、示威者和對岸的「疑似公安」處於橋的同一邊,某警員還扶了「疑似公安」一下。那麼要不是公安跨境執法,就是警察跨境執法!但警方改口說「看不見」,就更離譜,事件明明發生在跟前也視若無睹,又怎能叫市民相信警察有能力維持治安?更加離奇的是,若說「對方沒有穿制服所以不能確認是內地執法人員」,那麼他們是甚麼人?難道是「一般來港過關人士」,就可以任意搶走別人的東西和強行拉走市民?這是襲擊和綁架,發生在香港警察眼前,他們卻無動於衷!

    總括一下,有幾個可能性:一)香港警察過了界;二)便衣公安跨境執法;三)不明人士襲擊兼綁架香港市民,警察失職;四)「公安」其實是香港警察的臥底,所以不算跨境執法!

    臥底電影一直被視為文化隱喻,從身分認同反映政治問題,關鍵是敵我之分。警察和公安的認同感是一致的,而「搞事者」則是敵人。立場既定,所謂「法治」問題可以技術性藉口繞過,有沒有跨境執法也就變得不重要,重要的是「同伴」和我一起對付「敵人」,就像「臥底」一樣把本有明確分界的身分合於一體。香港警員對「疑似公安」所扶的一把,把一切都說盡了。

Thursday, 07 January 2010

brucelai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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